
瞧瞧這條例定的,多人性化!
從這冊子里還可以看到,業(yè)主方冠三,每月辛金大洋十六元五角。方冠三是茶莊老板,他自己也每月領(lǐng)薪水。
長子方舜琴,每月薪水十四元;次子方禹安,每月十三元;吳孝思(很重要的伙計),由羅立生兄薦,每月十四元。
居然有人比老板的工資還高,此人名王蓮甫。每月四十元。工資超出方老板一倍還多,什么人物這么牛?據(jù)章勝賢多方打聽,得知王蓮甫其實是常駐廣州的,相當(dāng)于如今某地區(qū)的總經(jīng)銷商,專門搞茶葉的外銷。方老板能給此人開出每月四十元的薪水,恐怕也是因為其崗位特殊、貢獻(xiàn)突出。
這本“辛金”冊子,給“飯司”(廚師)開的薪水是每月六元;學(xué)徒方重財,每月一元。
那年有一個閏月,全年在店內(nèi)供職的員工還有多一個月的工錢可領(lǐng),此外,端午、中秋、春節(jié)三節(jié)另有加班費可拿。從這一點可以看出,方老板還是很厚道的。
1933年,共有42人從方正大茶莊領(lǐng)過薪水,這是登記在冊的。像季節(jié)性的炒茶工、幫工等,恐怕也有不少,但在冊子上沒有反映。
福食明細(xì):茶莊伙計們吃得還好嗎?
肉、白菜、豆腐、油豆腐、黃芽菜、蘿卜、大蒜、雪菜……
這些菜,很家常,也很普通。這是民國十九年(1930年),“方正大”茶莊的日?;锸?。在吃上面,茶莊同人還是比較節(jié)儉。肉雖然每天都有,但量似乎不大,一天大約小洋四角。
這些,都記在“福食”兩冊賬本上。
10月6日,中秋節(jié),賬本上記著:“月圓。肉,小洋四角;火腿,小洋四角……”此外都是素菜——蒿菜、白干、黃花菜、芋艿、粥菜。跟每一個平常日子一樣,中秋節(jié)這天沒有鋪張,稍有不同的是,這天店里花小洋二角買了水果;花小洋三角,買了檀香、元寶、月宮、香燭。
1934年2月11日,臘月廿八,還有兩天就要過年了。方正大茶莊的伙食得到了大幅改善——這一天除了慣常的白菜、豆腐、韭菜之外,還買了醬鴨、肉松、步魚和干貝。一道春筍步魚,已經(jīng)把茶莊里濃濃的過年氣氛彰顯了出來。
兩天后的除夕,伙食花樣有:白菜、茶食、韭菜、魚(又見到魚了)、茭菜、切面(可能是面條)、青菜、老姜等。另外,在這一天,采購者還一次性支付21元,把掛的酒賬結(jié)清,支付22元把醬賬一次性結(jié)清。年尾了,該結(jié)清的賬目都要結(jié)清了。
事實上,這一年,在茶莊里吃飯的人可不少。根據(jù)花名冊上登記的,每天吃飯有36人至38人(1930年),而日常伙食買菜的用度,常在14角上下。由此,或可以看出當(dāng)時的物價還算平穩(wěn)。
“福食”兩冊,記載了“方正大”在民國十九年(1930年)、廿二年(1933年)兩年間的日常伙食等開銷。兩本“流水賬”,從柴米油鹽醬醋茶的細(xì)枝末節(jié)里,記錄了80年前茶莊員工們的一段日常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