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中茶[Tea certificate for delivery] 明代茶商販繳錢 以取得茶引的制度。明初,商人于產(chǎn)地買茶,納錢請引,輸 錢二百文于官可請引一道,照茶一百斤。后又規(guī)定:茶引一 道輸錢一千文,照茶一百斤;茶由一道輸錢六百文,照茶六 十斤。此后又曾規(guī)定納鈔?納粟中茶。商人納粟?鈔?銀獲 取引?由后,憑引?由赴產(chǎn)地茶園買茶,運往指定地點行銷。 售茶完畢,赴有司繳引,封送批驗茶引所,匯解戶部注銷。 無引由或茶與引由相離者,即為私茶,與私鹽同罪。茶商銷 茶,官為征稅,謂之開中。明初,三十取一,后又曾改為十 取三五?三取其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