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婚戀茶俗[Tea and wedding ceremony]:婚戀用茶的習俗。
宋代陸游《老學庵筆記》卷四記載少數(shù)民族婚俗:湘西辰、沅、靖各州之蠻,男女未嫁娶時,相聚踏歌。“其歌有日:‘小娘子,葉底花,無事出來吃盞茶。’蓋《竹枝》之類也。”宋代吳自牧《夢粱錄》卷二十《嫁娶》敘述杭州婚俗,男家送往女家定禮:“若豐富之家,以珠翠、首飾、金器、銷金裙褙,及緞匹、茶餅,加以雙羊牽送。”明代郎瑛《七修類稿》:“種茶下籽,不可移植,移植則不復生也。故女子受聘,謂之吃茶。又聘以茶為禮者,見其從一之義。”清代鄭燮《竹枝詞》:“湓江江口是奴家,郎若閑時來吃茶。黃土筑墻茅屋蓋,門前一樹紫荊花。”茶樹為常綠樹,古人借此喻愛情之樹常綠,愛情之花“從一”。以茶為聘禮,將茶作為吉祥物,寄托人們的祝愿。
現(xiàn)今,浙江、江蘇、安徽等地區(qū),男女青年訂婚、受聘、婚宴、婚禮等,仍離不開茶,分別稱之為訂親茶、受聘茶、新娘子茶、傳茶等。茶與婚姻相聯(lián),在中國北方少數(shù)民族邊遠地區(qū)更為常見。